SN/T 1815-2006
进出境竹制品检疫规程
发布时间:2006-08-28 实施时间:2007-03-01


竹制品是我国的传统特色产品之一,也是我国的出口商品之一。为了保障进出境竹制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国内生态环境,本标准制定了进出境竹制品的检验、检疫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处理等事项。

一、检验、检疫要求
1.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出境。
3.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检验、检疫要求。

二、检验方法
1. 外观检验:检查竹制品的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纹、无变形、无色差等。
2. 尺寸检验:检查竹制品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3. 气味检验:检查竹制品是否有异味。
4. 湿度检验:检查竹制品的湿度是否符合要求。
5. 耐久性检验:检查竹制品的耐久性是否符合要求。
6. 化学成分检验:检查竹制品的化学成分是否符合要求。

三、标志
1.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标注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材质、规格、数量等信息。
2.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标注检验、检疫合格标志。

四、包装
1.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
2.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采用符合国际运输要求的包装方式。

五、运输
1.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采用符合国际运输要求的运输方式。
2.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采用符合国际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

六、处理
1.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理方式。
2. 进出境竹制品必须采用符合国际惯例的处理方式。

相关标准
GB/T 11718-2009 竹制品术语
GB/T 11719-2009 竹制品分类
GB/T 11720-2009 竹制品尺寸公差
GB/T 11721-2009 竹制品湿度测定方法
GB/T 11722-2009 竹制品耐久性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