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72.1-2013
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发布时间:2013-03-01 实施时间:2013-09-16


进出口医用设备是指在医疗保健领域中使用的各种设备,包括医疗诊断设备、治疗设备、监测设备、手术设备、康复设备、实验室设备等。这些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医疗保健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对进出口医用设备进行检验是必要的。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的通用要求。其中,检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医用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检验的基本原则是科学、公正、客观、准确;检验的分类包括出厂检验、进口检验、出口检验、使用检验和监督检验等;检验的程序包括检验准备、检验实施、检验评定和检验报告等;检验的方法包括检验规范、检验方法、检验标准和检验设备等;检验的记录和报告包括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检验结论等。

在进行进出口医用设备检验时,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检验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还应当结合具体的医用设备特点和检验要求,采用适当的检验方法和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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