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887-2014
国境口岸输入性蚊媒传染病卫生检疫监管规程
发布时间:2014-01-13 实施时间:2014-08-01


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门户,也是疫情传播的重要通道。为了防止输入性蚊媒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健康安全,国家制定了《国境口岸输入性蚊媒传染病卫生检疫监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出口口岸,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其基本要求包括:建立健全的卫生检疫制度,加强口岸卫生检疫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检疫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加强口岸卫生检疫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和交流,加强口岸卫生检疫应急管理等。

本规程还规定了口岸卫生检疫的检验检疫程序,包括:检疫前准备、检疫现场处理、检疫后处理等。检验检疫内容包括:旅客、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邮件、动植物及其产品等。检验检疫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检验检疫方法包括:目视检查、取样检验、实验室检验等。检验检疫报告包括:检验检疫结果、检验检疫意见、检验检疫证明等。

本规程还对口岸卫生检疫的监管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口岸卫生检疫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加强对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加强对口岸卫生检疫应急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等。

总之,本规程的出台,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健康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口岸卫生检疫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旅客行李卫生检验规程
GB 15983-2012 旅客行李卫生检验操作规程
GB 15984-2012 旅客行李卫生检验标准
GB 15985-2012 旅客行李卫生检验方法
GB 15986-2012 旅客行李卫生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