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191-2003
国境口岸蜚蠊监测规程
发布时间:2003-03-17 实施时间:2003-09-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等国境口岸蜚蠊监测。

二、术语和定义
2.1 蜚蠊:指属于蜚蠊目的昆虫,包括德国小蠊、美洲小蠊、棕蠊等。
2.2 国境口岸:指我国进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等的口岸。
2.3 监测:指对国境口岸蜚蠊进行检测、观察和记录。
2.4 监测点:指国境口岸蜚蠊监测的具体位置。
2.5 监测周期:指国境口岸蜚蠊监测的时间间隔。

三、监测方法
3.1 采用粘虫板法进行监测。
3.2 监测点应设置在进出口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等可能存在蜚蠊的场所,如仓库、货场、码头、车站等。
3.3 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连续监测三个月,每个监测周期内至少监测两次。
3.4 监测结果应记录在监测表中,并及时上报。

四、监测要求
4.1 监测前应对监测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4.2 监测时应关闭门窗,保持室内环境稳定。
4.3 监测时应使用新的粘虫板,并按照要求放置。
4.4 监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粘虫板和监测点。

五、监测报告
5.1 监测报告应包括监测点名称、监测周期、监测结果等内容。
5.2 监测报告应及时上报,并保存监测记录和监测结果。

相关标准
GB/T 14683-2003 国境口岸卫生防疫监测规程
GB/T 14684-2003 国境口岸卫生检验规程
GB/T 14685-2003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规程
GB/T 14686-2003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处理规程
GB/T 14687-2003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监督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