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757-2006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卫生监测规程
发布时间:2006-04-25 实施时间:2006-11-15


入出境船舶是国际贸易和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船舶压舱水中可能含有各种有害物质,如细菌、病毒、寄生虫、有机物、重金属等,对海洋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因此,对船舶压舱水进行卫生监测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入出境船舶,包括货船、客船、油轮、渔船等。监测内容包括船舶压舱水中的微生物、化学物质等,以及监测过程中的采样、保存、运输等环节。

具体要求如下:

1.船舶压舱水卫生监测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具有相应的实验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2.船舶压舱水卫生监测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包括采样、保存、运输、检测等环节。

3.船舶压舱水卫生监测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4.船舶压舱水卫生监测结果应及时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5.船舶压舱水卫生监测应定期进行,具体周期由船舶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保障船舶压舱水的卫生安全,防止压舱水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促进海洋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 17378-2007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管理规定
GB 17379-2007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处理设施技术要求
GB 17380-2007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排放标准
GB 17381-2007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监测方法
GB 17382-2007 入出境船舶压舱水监测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