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743-2010
进境动物源性饲料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发布时间:2010-11-01 实施时间:2011-05-01


进口动物源性饲料是我国畜牧业生产的重要原料,但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产条件、管理水平和监管标准不同,进口动物源性饲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保障动物源性饲料的安全性和质量,防止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传播,我国制定了《进境动物源性饲料检验检疫监管规程》(SN/T 2743-2010)。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动物源性饲料的检验、检疫和监管,包括动物源性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完全饲料等。本标准要求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同时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 检验要求

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口。检验内容包括饲料的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和农药残留等。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验能力和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验。

2. 检疫要求

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必须符合我国动物检疫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携带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病原体。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必须在指定的口岸进行检疫,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 监管要求

进口动物源性饲料必须在进口前进行备案,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包括饲料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等环节。监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监管能力和资质,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监管。

本标准还规定了进口动物源性饲料的标识、包装和储存要求,以及检验、检疫和监管的程序和流程。同时,本标准还对检验、检疫和监管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明确。

相关标准
GB/T 22200-2008 动物源性饲料通用规范
GB/T 22201-2008 动物源性饲料添加剂通用规范
GB/T 22202-2008 动物源性饲料预混合饲料通用规范
GB/T 22203-2008 动物源性饲料完全饲料通用规范
GB/T 22204-2008 动物源性饲料原料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