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956-2011
出境植物检疫有效期确定原则
发布时间:2011-05-31 实施时间:2011-12-01


出境植物检疫是指对出境植物及其制品进行检验、检疫和审批的工作。为了保障出境植物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需要对出境植物检疫的有效期进行规定和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出境植物检疫有效期的确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有效期的确定应根据植物种类、来源地区、生长环境、检疫历史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检疫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有效期的确定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便捷的原则,确保检疫工作的公正性和高效性。

3.有效期的确定应根据出境植物检疫的实际需要进行,避免过长或过短的有效期对检疫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4.有效期的确定应根据出境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确保检疫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5.有效期的确定应根据出境植物检疫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确保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本标准适用于出境植物检疫工作中有效期的确定,可作为出境植物检疫工作的参考依据。

相关标准:
GB/T 16161-2012 植物检疫规程
GB/T 16162-2012 植物检疫证书
GB/T 16163-2012 植物检疫处理
GB/T 16164-2012 植物检疫检验
GB/T 16165-2012 植物检疫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