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207-2012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低闪点易燃液体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2-05-07 实施时间:2012-06-01
低闪点易燃液体是指闪点低于60℃的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易爆、毒性等危险性质。为了保障进出口低闪点易燃液体的安全性,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制定了进出口低闪点易燃液体的检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低闪点易燃液体的检验,包括液体燃料、溶剂、清洗剂、润滑油、液体化学品等。本标准规定了低闪点易燃液体的检验方法、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检验报告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要求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能够进行低闪点易燃液体的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本标准规定了低闪点易燃液体的检验项目,包括外观、密度、闪点、挥发性、酸度、水分、杂质、腐蚀性等。其中,闪点是低闪点易燃液体的重要指标,本标准规定了闪点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低闪点易燃液体的包装、标识、运输等要求,以确保低闪点易燃液体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相关标准
GB/T 31467-2015 危险化学品包装标志
GB/T 31468-2015 危险化学品包装标签
GB/T 31469-2015 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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