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771-2011
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1-02-25 实施时间:2011-07-01


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是指对进境原木船舶进行熏蒸处理,以达到杀灭木材中的有害生物的目的。本标准适用于进境原木船舶熏蒸操作。

1. 技术要求
1.1 熏蒸剂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熏蒸剂应具有杀灭木材中有害生物的效果。
1.2 熏蒸剂的浓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熏蒸剂的浓度应根据木材的种类、尺寸、密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1.3 熏蒸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熏蒸剂的使用应在专门的熏蒸设备中进行,熏蒸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操作程序
2.1 熏蒸前应对船舶进行检查,确认船舶内没有人员和动物。
2.2 熏蒸前应对船舶进行密封,确保熏蒸剂不会泄漏。
2.3 熏蒸剂的投放应按照熏蒸剂的浓度和木材的种类、尺寸、密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2.4 熏蒸剂的熏蒸时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熏蒸剂的熏蒸时间应根据木材的种类、尺寸、密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2.5 熏蒸后应对船舶进行通风,确保熏蒸剂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3. 设备要求
3.1 熏蒸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熏蒸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通风性。
3.2 熏蒸设备应具有自动控制功能,能够自动调节熏蒸剂的浓度和熏蒸时间。
3.3 熏蒸设备应具有安全保护措施,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熏蒸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

4. 安全措施
4.1 熏蒸操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技术和操作经验。
4.2 熏蒸操作应在专门的熏蒸设备中进行,熏蒸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3 熏蒸操作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熏蒸操作应在专门的熏蒸场地中进行,熏蒸场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 熏蒸操作应注意安全,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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