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743-2013
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规程
发布时间:2013-11-06 实施时间:2014-06-01


口岸卫生处理工作是指对进出口货物、交通工具、旅客及其行李、邮件等进行卫生处理的工作。为了保障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质量,防止疫情传播,需要对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而制定的。

本标准规定了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包括检查的目的、对象、原则、程序等。其中,检查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质量,防止疫情传播;检查的对象是从事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检查的原则是公正、客观、全面、及时;检查的程序包括准备工作、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处理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的检查内容,包括卫生处理设施、卫生处理操作、卫生处理记录等。检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等。检查结果处理包括评定等级、制定整改措施、跟踪检查等。检查报告编制包括检查报告的内容、形式、报送等。

本标准适用于口岸卫生处理工作质量监督检查,适用于从事口岸卫生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相关标准
- GB 15982-2012 口岸卫生处理通则
- GB 15983-2012 口岸卫生处理设施与设备
- GB 15984-2012 口岸卫生处理操作规程
- GB 15985-2012 口岸卫生处理记录
- GB 15986-2012 口岸卫生处理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