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541.1-2010
进出口标准橡胶检验方法 第1部分:取样与试样制备
发布时间:2010-11-01 实施时间:2011-05-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橡胶的取样和试样制备。

二、引用标准
GB/T 528-2009 橡胶、乳胶和塑料试样制备方法
GB/T 6678-2003 橡胶试验方法通则和试验基本规程
GB/T 1688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 植物性食品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GB/T 16886.2-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 植物性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688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 植物性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

三、术语和定义
3.1 取样
从被检物中取出一部分物质,以代表被检物的性质和质量。

3.2 试样
从取样中获得的用于试验的物质。

3.3 批量
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批号、同一包装规格的橡胶。

3.4 采样器
用于取样的器具。

3.5 取样方法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从被检物中取出一部分物质,以代表被检物的性质和质量。

3.6 试样制备方法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从取样中获得用于试验的物质。

四、取样
4.1 取样地点
应在符合要求的取样地点进行取样。

4.2 取样方法
4.2.1 采用机械采样器取样时,应选择符合要求的采样器,并按照采样器的使用说明进行取样。
4.2.2 采用手工取样时,应使用干净、无油污的工具进行取样,避免污染。

4.3 取样数量
4.3.1 每批量应取足够数量的样品,以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4.3.2 取样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4.4 取样包装
4.4.1 取样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4.4.2 取样包装应标明取样日期、取样地点、被检物名称、批号等信息。

五、试样制备
5.1 试样制备方法应符合GB/T 528-2009的要求。

5.2 试样制备时应注意避免污染。

5.3 试样制备后应及时进行试验。

六、标志、保存和运输
6.1 取样包装应标明取样日期、取样地点、被检物名称、批号等信息。

6.2 取样包装应妥善保存,避免受潮、受热、受冻、受阳光直射等影响。

6.3 取样包装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运输。

七、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标准
GB/T 528-2009 橡胶、乳胶和塑料试样制备方法
GB/T 6678-2003 橡胶试验方法通则和试验基本规程
GB/T 16886.1-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 植物性食品中细菌总数的测定
GB/T 16886.2-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 植物性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6886.3-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微生物学 植物性食品中沙门氏菌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