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298.1-2009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通用标准 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
发布时间:2009-07-07 实施时间:2010-01-16


进口固体废物是指从国外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弃物、废料、废渣、废物油、废塑料、废纸、废金属、废矿渣等。这些固体废物在进口前需要进行检验检疫,以确保其不会对我国环境和人民健康造成危害。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术语和定义:

1. 进口固体废物:指从国外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2. 原料:指可用于生产其他产品的物质。

3. 检验:指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检查、测试、分析等操作,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4. 检疫:指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检查、隔离、消毒等操作,以防止病虫害、有害生物等的传入。

5. 检验检疫:指对进口固体废物进行检验和检疫的综合操作。

6. 检验检疫机构:指依法负责进口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的机构。

7. 检验检疫证书:指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进口固体废物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的证书。

8. 检验检疫标志:指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口固体废物上标注的符号、标记等。

9. 检验检疫费用:指进口固体废物进行检验检疫所需支付的费用。

10. 检验检疫规程:指进口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的具体操作规程。

以上术语和定义是进口固体废物检验检疫中常用的术语和定义,对于进口固体废物的检验检疫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关标准
GB 16487-2008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进口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定
GB 5085.1-2007 固体废物采样方法 第1部分:通用规定
GB 5085.2-2007 固体废物采样方法 第2部分:废物油采样方法
GB 5085.3-2007 固体废物采样方法 第3部分:废塑料采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