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404-2012
桉象检疫鉴定方法
发布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3-07-01
桉象是一种危害桉树的害虫,其幼虫在桉树干部位钻孔,导致桉树死亡。为了防止桉象的传播和危害,需要对进出口的木材、木制品、包装材料等进行检疫鉴定。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桉象检疫鉴定的方法。
1. 样品采集
样品应从进出口的木材、木制品、包装材料等中随机采集,采样量应符合GB/T 16180.1-2012《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1部分:取样》的要求。
2. 样品处理
将采集的样品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样品处理。样品处理应根据样品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木材应进行切片处理,木制品应进行切割处理等。
3. 桉象检疫鉴定
样品处理后,进行桉象检疫鉴定。检疫鉴定应根据桉象的形态特征进行,主要包括桉象的体长、体宽、触角、前胸板、翅鞘等特征。检疫鉴定应按照GB/T 16180.2-2012《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2部分:害虫检验》的要求进行。
4. 结果判定
根据检疫鉴定结果,判定样品是否存在桉象。如果存在桉象,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相关标准
GB/T 16180.1-2012 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1部分:取样
GB/T 16180.2-2012 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2部分:害虫检验
GB/T 16180.3-2012 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3部分:病害检验
GB/T 16180.4-2012 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4部分:腐朽检验
GB/T 16180.5-2012 木材和木材制品检验 第5部分:物理力学性能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