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298.3-2009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通用标准 第3部分:卫生除害处理通用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09-07-07 实施时间:2010-01-16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这些固体废物如果不得当处理,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固体废物进行卫生除害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卫生除害处理。卫生除害处理是指对固体废物进行消毒、灭菌、除臭、减毒等处理,使其达到卫生标准,可以安全地用于生产或再利用。卫生除害处理的基本要求包括:处理前必须进行固体废物的分类、分离和减量;处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科学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处理后必须进行处理效果评价和监测。

处理工艺是卫生除害处理的核心,本标准规定了常见的处理工艺,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物理处理包括热处理、冷冻处理、压缩处理等;化学处理包括氧化处理、还原处理、中和处理等;生物处理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堆肥处理等。处理设备是卫生除害处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准规定了常见的处理设备,包括高温高压灭菌器、臭氧发生器、生物反应器等。

处理效果评价是卫生除害处理的重要环节,本标准规定了处理效果评价的指标和方法。处理后监测是卫生除害处理的必要环节,本标准规定了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卫生除害处理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标准
- GB 18597-2001 固体废物卫生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 16889-2008 固体废物卫生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8-2001 固体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9-2001 固体废物焚烧废气污染控制标准
- GB 18596-2001 固体废物卫生填埋场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