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397-2012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与评估总则
发布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3-07-01


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重要门户,也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易发多发的地区。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规范,其中就包括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与评估总则》(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国境口岸,包括陆路口岸、水路口岸、航空口岸等。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列举了与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境口岸、应急响应等。

3. 分级原则

本标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传播速度、防控难度等因素,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三级为最低级别。

4. 评估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方法,包括事件评估、风险评估、应急响应评估等。评估结果将作为应急响应的依据。

5. 应急响应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响应措施等。应急响应级别将根据事件等级和评估结果确定。

6. 监测和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报告要求,包括监测指标、监测方法、报告程序等。监测和报告将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 管理和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和评估要求,包括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应急响应效果评估等。管理和评估将有助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相关标准
- GB/T 29490-20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 GB/T 29491-20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指南
- GB/T 29492-20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指南
- GB/T 29493-20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效果评估指南
- GB/T 29494-20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