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888.12-2007
进出口辐照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卫生标准 第12部分:玻璃制品
发布时间:2007-08-06 实施时间:2008-03-01
玻璃制品是一种常见的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其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和健康。为了保障辐照食品的安全和卫生,本标准对玻璃制品的卫生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本标准对玻璃制品的材料要求进行了规定。玻璃制品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玻璃原料,不得使用含有有害物质的玻璃原料。同时,玻璃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应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工艺,确保玻璃制品的卫生质量。
其次,本标准对玻璃制品的制造要求进行了规定。玻璃制品的制造过程中应注意卫生,避免污染。制造完成后,应对玻璃制品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其卫生质量。
再次,本标准对玻璃制品的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进行了规定。玻璃制品在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尘、防污染,确保其卫生质量。同时,玻璃制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有害物质。
最后,本标准对玻璃制品的使用要求进行了规定。玻璃制品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确保其卫生质量。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摔、防碰,避免玻璃制品破裂、污染食品。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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