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400.3-2005
进出口罐头食品检验规程 第3部分:加工卫生
发布时间:2005-09-30 实施时间:2006-05-01
为了保障进出口罐头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本标准对加工卫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加工场所的要求
加工场所应该保持清洁卫生,无害虫、无异味、无污染。加工场所应该有足够的光线和通风设备,以保证加工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2.加工设备的要求
加工设备应该符合卫生标准,易于清洗和消毒。加工设备应该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卫生安全。
3.加工人员的要求
加工人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加工人员应该保持个人卫生,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鞋子,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4.加工过程的要求
加工过程应该符合卫生标准,避免交叉污染。加工过程中应该注意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控制,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5.加工环境的监测
加工环境应该定期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量、表面卫生和微生物等指标。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加工卫生的检验方法
加工卫生的检验方法包括现场检查、样品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检验结果应该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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