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388.3-2010
进口商品残损鉴定规程 第3部分:海损鉴定
发布时间:2010-01-10 实施时间:2010-07-16
海损鉴定是指在进口商品运输过程中,由于海上运输条件等原因导致商品受损的情况下,对商品进行的鉴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口商品海损鉴定。
1.基本要求
1.1 鉴定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掌握鉴定方法和程序。
1.2 鉴定应在充分了解商品运输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对商品的残损程度进行准确评估。
1.3 鉴定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不得受到任何利益干扰。
2.鉴定方法
2.1 鉴定方法应根据商品的不同特点和残损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重量测量、材质分析等。
2.2 鉴定方法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鉴定程序
3.1 鉴定前应对商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包括商品的运输情况、包装情况、保险情况等。
3.2 鉴定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鉴定人员应到场进行实地鉴定。
3.3 鉴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鉴定前准备、鉴定过程、鉴定报告等。
4.鉴定报告
4.1 鉴定报告应包括商品的基本情况、残损情况、鉴定方法和程序、鉴定结论等内容。
4.2 鉴定报告应由鉴定人员签字并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
5.鉴定结论
5.1 鉴定结论应根据商品的残损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完好、轻微残损、中度残损、严重残损等。
5.2 鉴定结论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判定。
相关标准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采样程序的程序设计和实施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和表单的使用
GB/T 4754-2017 进出口货物包装通用术语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