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业务工作,包括检验检疫、动植物检疫、口岸卫生检疫等业务。
二、基本要求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健康。
2.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业务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提高业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三、业务流程
1. 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应当包括申报、受理、审查、检验检疫、放行等环节,确保业务工作的全程监管和质量控制。
2. 动植物检疫业务流程应当包括申报、受理、审查、检疫、放行等环节,确保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3. 口岸卫生检疫业务流程应当包括申报、受理、审查、检疫、放行等环节,确保口岸卫生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质量管理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等。
2.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业务工作的规范、科学、高效。
五、服务质量
1.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质量方针、服务质量目标、服务质量手册、服务程序文件、服务记录等。
2.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服务质量的规范、科学、高效。
3.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用户需求的了解和反馈,及时解决用户投诉和意见,提高用户满意度和信任度。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11-2018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27922-2011 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