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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化妆品是指在境内外之间进行贸易的化妆品。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对进出口化妆品的安全卫生项目进行检测是非常必要的。本标准旨在规范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相关要求,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基本要求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抽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抽样程序和规定,确保抽样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抽样方法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即在进出口化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数量,从不同的批次、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品牌、不同的规格等方面进行抽样。
3.抽样量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一般情况下,抽样量应根据化妆品的种类、规格、生产批次等因素进行确定,确保抽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4.抽样地点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地点应根据化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抽样地点应包括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店、电商平台等。
5.抽样器具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器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一般情况下,抽样器具应具备防污染、防交叉感染、易清洗、易消毒等特点,确保抽样的质量和安全。
6.抽样时限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时限应根据化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抽样时限应在化妆品生产、流通、销售的关键节点进行,确保抽样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7.抽样记录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完整。抽样记录应包括抽样时间、抽样地点、抽样人员、抽样器具、抽样量、抽样方式、抽样标识等内容,确保抽样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8.抽样处理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处理应根据化妆品的种类、规格、生产批次等因素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抽样处理应包括样品标识、样品保存、样品运输等环节,确保抽样的质量和安全。
9.抽样送检
进出口化妆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抽样的抽样送检应根据化妆品的种类、规格、生产批次等因素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抽样送检应选择具备检测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2828.1-2012 采样程序的抽样计划、抽样程序和抽样表的制定
GB/T 2829-2002 采样程序的抽样数量和抽样单位的确定
GB/T 6682-2008 化学试剂和标准物质 一般规定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3994-2009 化妆品中铅、汞、砷、镉、铬的测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