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88.4-2013
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规程 第4部分:汽车产品
发布时间:2013-11-06 实施时间:2014-06-01
汽车产品是指汽车及其零部件、配件、附件等。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机动车辆检验中汽车产品的检验。
1. 检验要求
汽车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还应符合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 检验方法
汽车产品的检验方法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确定。检验方法应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材料检验、性能检验、安全性检验等。
3. 检验规则
汽车产品的检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检验设备和技术人员。
4. 检验报告的编制要求
检验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包括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内容。
相关标准
GB/T 18455-2017 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要求
GB/T 19596-2017 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597-2017 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员资格要求
GB/T 19598-2017 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员培训规范
GB/T 19599-2017 汽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审核员考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