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906-2011
出口禽蛋类罐头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11-05-31 实施时间:2011-12-01


出口禽蛋类罐头是一种方便食品,具有保存时间长、易于携带等优点,因此在国际市场上有着广泛的应用。为了保证出口禽蛋类罐头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检验规程。

一、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禽蛋类罐头的外观、净含量、净重、包装、标志、感官指标、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检验方法。其中,感官指标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口感等;化学指标包括水分、盐分、pH值、硫代硫酸盐、亚硝酸盐等;微生物指标包括总菌落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等。

二、质量控制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禽蛋类罐头的质量控制要求,包括原料的选择、加工工艺、生产环境、产品质量等方面。其中,原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加工工艺应符合卫生标准,生产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禽蛋类罐头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其中,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运输应符合卫生要求,贮存应在干燥、阴凉、通风的环境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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