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03.5-2013
进出口音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检验规程 第5部分:液晶电视
发布时间:2013-11-06 实施时间:2014-06-01


液晶电视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家庭和商业场所的电视设备,其质量直接关系到用户的观看体验和健康安全。为了保障进出口液晶电视的质量,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检验规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液晶电视的检验,包括样品检验和批量检验。样品检验是指对每个型号的液晶电视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批量检验是指对同一型号的液晶电视进行检验,以确定其整体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本标准对液晶电视的检验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产品标准:液晶电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技术要求:液晶电视应符合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技术要求。

3.质量标准:液晶电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质量标准。

4.安全标准:液晶电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标准。

本标准对液晶电视的检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外观检验:液晶电视的外观应无明显缺陷和损伤。

2.功能检验:液晶电视的各项功能应正常运行。

3.性能检验:液晶电视的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4.安全检验:液晶电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对液晶电视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样品选择:从进出口液晶电视中随机选择样品。

2.检验准备: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和检查,准备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

3.外观检验:对液晶电视的外观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4.功能检验:对液晶电视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5.性能检验:对液晶电视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6.安全检验:对液晶电视的安全性进行检验,记录检验结果。

7.检验结论:根据检验结果,对液晶电视进行评定,得出检验结论。

8.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记录检验结果和结论。

本标准还规定了液晶电视的检验分类,包括常规检验、抽样检验和特殊检验。常规检验适用于液晶电视的日常检验,抽样检验适用于液晶电视的批量检验,特殊检验适用于液晶电视的特殊情况下的检验。

本标准还规定了液晶电视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的要求,包括记录液晶电视的型号、规格、数量、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信息,编制检验报告时应包括检验结论、检验结果、检验依据等内容。

相关标准
GB/T 26572-2011 液晶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26573-2011 液晶电视能效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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