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659-2013
进口核电设备检验监管规程
发布时间:2013-11-06 实施时间:2014-06-01
进口核电设备是指在国外生产的、用于核电站的核反应堆、蒸汽发生器、蒸汽涡轮机、主变压器、控制系统、辅助系统等设备。这些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对于核电站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于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核电设备检验监管的基本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等。其中,基本要求包括了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监管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检验内容包括了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和检验依据等;检验方法包括了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方法、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等;检验程序包括了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计划、检验准备、检验实施、检验评价和检验结论等;检验报告包括了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等;检验记录包括了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记录的保存、管理和使用等。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核电设备的检验监管,包括了核反应堆、蒸汽发生器、蒸汽涡轮机、主变压器、控制系统、辅助系统等设备的检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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