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429.12-2012
进出口信息技术设备检验规程 第12部分:传真机
发布时间:2012-12-12 实施时间:2013-07-01


传真机是一种常见的办公设备,用于传输文件和图像。为了保障进出口传真机的质量,保障用户的权益,本标准制定了传真机的检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传真机的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外观、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检验应在检验机构或者委托检验机构的条件下进行。

本标准规定了传真机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功能检验、性能检验和安全检验。其中,外观检验主要是检查传真机的外观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尺寸、颜色、标识等方面;功能检验主要是检查传真机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传真、复印、打印等方面;性能检验主要是检查传真机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包括传真速度、传真质量、打印速度等方面;安全检验主要是检查传真机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方面。

本标准还规定了传真机的检验规则,包括检验的分类、检验的方法、检验的顺序等方面。检验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本标准还规定了传真机的检验程序,包括检验前的准备工作、检验的具体步骤、检验后的处理等方面。检验前应对传真机进行检查和准备,确保传真机处于正常状态;检验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检验后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处理和记录,编制检验报告。

本标准还规定了传真机的检验结果的判定标准,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定三种情况。检验结果应根据规定的标准进行判定,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最后,本标准还规定了传真机的检验报告的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签名等方面。检验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应包括传真机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方面,确保检验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15200-1994 传真机通信协议
GB/T 15201-1994 传真机通信协议
GB/T 15202-1994 传真机通信协议
GB/T 15203-1994 传真机通信协议
GB/T 15204-1994 传真机通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