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987.1-2013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
发布时间:2013-11-06 实施时间:2014-06-01


出口危险货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其性质、构造、包装或装运方式等原因,可能对人员、财产或环境造成危害的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是指容积在1m³以上、质量在1.5吨以上的散装容器。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检验是为了保障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防止事故发生,保护人员、财产和环境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容器的检验。检验的目的是为了确认中型散装容器的安全性能,保证其符合国家和国际标准的要求,以及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的范围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设计、制造、包装、标识、运输和使用等方面。

本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参照GB/T 2900.1-2008《危险货物术语和定义》。检验依据包括国家和国际标准、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合同和技术协议等。检验机构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程序包括检验前准备、检验方法、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等。检验前准备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准备、检验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检验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措施等。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材料分析、强度试验、泄漏试验、防腐蚀试验等。检验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签字等。检验报告应当包括中型散装容器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检验结论和建议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检验结果的处理和报告,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修复等情况的处理和报告。对于不合格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淘汰处理,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相关标准
GB/T 2900.1-2008 危险货物术语和定义
GB/T 2900.2-2008 危险货物分类和标签
GB/T 2900.3-2008 危险货物包装规范
GB/T 2900.4-2008 危险货物运输文件
GB/T 2900.5-2008 危险货物运输容器的选择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