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826-1999
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取样法(手工取样)
发布时间:1999-12-30 实施时间:2000-05-01


石油产品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商品之一,其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对于贸易双方都至关重要。为了保证石油产品的质量,必须对其进行取样分析。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手工取样的方法和要求。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的手工取样。

2.设备和材料
2.1 取样器:应选用不锈钢制成的取样器,其长度应适当,以便于取样。
2.2 取样瓶:应选用无色或淡黄色的玻璃瓶,其容积应为500ml或1000ml。
2.3 标签:应选用不易脱落的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取样日期、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器编号等信息。

3.取样方法
3.1 取样前应将取样器和取样瓶清洗干净,并用干净的棉布擦干。
3.2 取样前应将石油产品充分搅拌均匀。
3.3 取样时应将取样器插入石油产品中,深度应达到石油产品的中心位置,然后缓慢抽出取样器,使其内部充满石油产品。
3.4 取样时应避免接触容器壁和其他杂质。
3.5 取样后应将取样器中的石油产品倒入取样瓶中,并将瓶口紧密封闭。
3.6 取样后应在标签上注明取样日期、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器编号等信息,并将标签粘贴在取样瓶上。

4.取样量
4.1 石油产品的取样量应根据其种类和用途确定。
4.2 取样量应足够进行分析检测,并应保留一定量的备样。

5.取样频率
5.1 取样频率应根据石油产品的种类、质量稳定性和贸易合同要求等因素确定。
5.2 取样频率应足够保证石油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4756-2017 石油产品取样方法
GB/T 6680-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通用规范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分析规范
GB/T 6688-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规范
GB/T 6689-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