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出口石油焦的质量,需要对其水分进行取样和测定。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取样与测定方法,以确保出口石油焦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石油焦装船水分的取样和测定。
2.引用标准
GB/T 6682-2008 化学试剂和标准物质规格及检验方法
GB/T 6688-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规程
GB/T 8170-2008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在计算中的应用
GB/T 12127-2008 石油焦水分测定法
GB/T 17623-1998 石油焦水分测定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出口石油焦
指用石油炼厂的重油残渣为原料,在高温下进行热解、脱挥和结晶等过程后制成的固体燃料。
3.2 装船水分
指出口石油焦在装船前的水分含量。
4.取样方法
4.1 取样地点
取样地点应在出口石油焦的装船口附近,取样点应在装船前的最后一批出口石油焦的装船口处。
4.2 取样工具
取样工具应为不锈钢或铜制的铲子或勺子。
4.3 取样方法
取样时应将取样工具插入出口石油焦中,取出约500g的样品,将样品放入密封的塑料袋中。
5.测定方法
5.1 仪器设备
5.1.1 烘箱:温度范围为105℃~110℃,精度为±1℃。
5.1.2 称量器:精度为0.1g。
5.1.3 干燥皿:直径为100mm,高度为50mm,材质为铝或不锈钢。
5.2 操作步骤
5.2.1 将取样的样品放入干燥皿中,称量样品的质量,记录为m1。
5.2.2 将干燥皿放入烘箱中,温度设定为105℃~110℃,烘干至样品质量不再变化。
5.2.3 取出干燥皿,放置于干燥箱中冷却至室温。
5.2.4 将干燥皿和样品称重,记录为m2。
5.2.5 计算出口石油焦的装船水分含量,公式如下:
W=(m1-m2)/m1×100%
其中,W为出口石油焦的装船水分含量,单位为%;m1为取样前的样品质量,单位为g;m2为取样后的样品质量,单位为g。
6.结果表示
结果应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出现负数,应表示为“无效”。
相关标准
GB/T 6682-2008 化学试剂和标准物质规格及检验方法
GB/T 6688-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安全规程
GB/T 8170-2008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在计算中的应用
GB/T 12127-2008 石油焦水分测定法
GB/T 17623-1998 石油焦水分测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