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598-2005
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标准
发布时间:2005-05-20 实施时间:2005-12-01


国境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是国际贸易和旅游的重要通道,也是传染病传播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国境口岸的卫生质量,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了《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标准》。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要求
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评定结果应当客观、准确、可靠。评定应当充分考虑国际卫生法规、国家卫生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评定方法
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应当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考虑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卫生监测等方面的情况。评定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结果应当经过审核和确认。

3.评定标准
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应当根据卫生设施、卫生管理、卫生监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应当包括卫生设施的数量、质量、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卫生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卫生监测的频率、方法、结果等方面的要求。

4.评定结果的处理方法
国境口岸卫生质量分级评定的结果应当及时公布,评定结果应当根据评定标准进行分类,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级。评定结果应当作为国境口岸卫生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评定结果较差的国境口岸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相关标准
- GB 15900-1995 国境卫生检疫规程
- GB 15901-1995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规程
- GB 15902-1995 国境卫生检疫监测规程
- GB 15903-1995 国境卫生检疫处理规程
- GB 15904-1995 国境卫生检疫通关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