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819.2-1999
出口录像机技术性能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1999-12-01 实施时间:2000-05-01


出口录像机是指出口到国外的录像机,其技术性能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本标准主要针对出口录像机的技术性能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符合国际标准和客户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录像机的检验项目,包括图像质量、音频质量、录像时间、录像格式、录像速度、录像稳定性、录像信号输出等方面。其中,图像质量包括分辨率、亮度、对比度、色彩还原等指标;音频质量包括音频信噪比、音频失真等指标;录像时间包括录像时间长度、录像时间精度等指标;录像格式包括PAL、NTSC等;录像速度包括SP、LP等;录像稳定性包括图像抖动、图像滚动等指标;录像信号输出包括视频输出、音频输出等指标。

本标准还规定了检验方法和检验要求。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查、测量检查、测试检查等;检验要求包括检验项目的合格标准、检验结果的判定标准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检验规则和检验报告的编制。检验规则包括检验程序、检验人员、检验设备等;检验报告包括产品信息、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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