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野外鼠疫疫情监测,包括采样、实验室检测、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生物安全术语》(GB/T 29490)相一致。
3.技术要求
3.1 移动生物安全监测系统
移动生物安全监测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
1. 采样:能够采集鼠类标本和环境样本;
2. 实验室检测:能够进行鼠疫病原菌的检测;
3. 数据处理:能够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4. 报告编制:能够生成监测报告。
3.2 采样方法
1. 采样时间:应在每年的4月至10月进行采样;
2. 采样地点:应选择鼠类活动频繁的地点进行采样;
3. 采样方法:应采用活捉、夹捕、粪便采集等方法采集鼠类标本和环境样本;
4. 采样数量:应根据采样地点的面积和鼠类密度确定采样数量。
3.3 实验室检测方法
1. 标本处理:应对采集的标本进行处理,包括分离、培养、鉴定等;
2. 检测方法:应采用PCR、ELISA等方法进行鼠疫病原菌的检测;
3. 检测结果:应根据检测结果判断野外鼠疫疫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
3.4 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
1. 数据处理:应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处理;
2. 报告编制:应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监测报告,包括采样情况、检测结果、分析和建议等内容。
4.质量控制
1. 采样:应按照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采样,避免污染和误差;
2. 实验室检测:应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避免假阳性和假阴性;
3. 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编制,避免误差和遗漏。
5.安全措施
1. 采样: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被鼠类咬伤或传染病原体;
2. 实验室检测:应在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测,避免病原体泄漏和传播;
3. 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应保护数据安全,避免泄露和滥用。
相关标准
- GB/T 29490 生物安全术语
- GB/T 29491 生物安全实验室通用要求
- GB/T 29492 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 GB/T 29493 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 GB/T 29494 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