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0193.2-2015
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五氯酚残留量检测方法 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
发布时间:2015-02-09 实施时间:2015-09-01


五氯酚是一种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都有一定的危害。在皮革制品生产过程中,五氯酚可能被使用,因此需要对皮革制品中的五氯酚残留量进行检测。本标准规定了气相色谱法测定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皮革及皮革制品中五氯酚残留量的检测。本标准所用仪器、试剂和材料等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本标准的检测方法如下:

1.样品的制备

将样品切成小块,加入适量的水,用超声波清洗器清洗30分钟,然后用纯水洗净,干燥备用。

2.样品的提取

将样品加入甲醇中,用超声波清洗器清洗30分钟,然后用纯水洗净,干燥备用。

3.样品的净化

将提取液加入净化柱中,用氮气吹干,然后用甲醇洗涤,收集洗涤液,用氮气吹干,得到净化后的样品。

4.样品的检测

将净化后的样品注入气相色谱仪中,进行检测。检测条件如下:

柱温:180℃

进样口温度:250℃

检测器温度:250℃

流速:1.0 mL/min

检测时间:10 min

本标准规定了五氯酚的检测限为0.01 mg/kg,检测结果应当在检测限以下。

相关标准:
GB/T 2912.1-2009 皮革试验方法 第1部分:一般试验方法
GB/T 2912.2-2009 皮革试验方法 第2部分:物理和机械试验
GB/T 2912.3-2009 皮革试验方法 第3部分:化学试验
GB/T 2912.4-2009 皮革试验方法 第4部分:色牢度试验
GB/T 2912.5-2009 皮革试验方法 第5部分:耐磨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