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烯是一种重要的有机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塑料、橡胶、纺织、涂料、油墨、医药等领域。由于其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丙烯被列为危险化学品,需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管理。本标准旨在规范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丙烯的检验方法和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
1. 检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的外观、纯度、含水量、酸度、过氧化物、铜、铁、氯离子、硫化物、游离基、不挥发物等检验项目。其中,外观检验应符合GB/T 8449的要求;纯度检验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含水量检验应符合GB/T 6283的要求;酸度检验应符合GB/T 6324的要求;过氧化物检验应符合GB/T 6325的要求;铜、铁、氯离子、硫化物、游离基、不挥发物等检验应符合GB/T 6326的要求。
2. 检验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的外观检验、纯度检验、含水量检验、酸度检验、过氧化物检验、铜、铁、氯离子、硫化物、游离基、不挥发物等检验的方法。其中,外观检验应采用目测法;纯度检验应采用气相色谱法;含水量检验应采用卡尔费休法;酸度检验应采用中和滴定法;过氧化物检验应采用碘量法;铜、铁、氯离子、硫化物、游离基、不挥发物等检验应采用化学分析法。
3. 检验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的外观、纯度、含水量、酸度、过氧化物、铜、铁、氯离子、硫化物、游离基、不挥发物等检验项目的要求。其中,外观应为无色透明液体;纯度应不低于99.5%;含水量应不超过0.05%;酸度应不超过0.001mol/L;过氧化物应不超过0.01%;铜、铁、氯离子、硫化物、游离基、不挥发物等应符合GB/T 6326的要求。
4. 样品采集和保存
本标准规定了丙烯样品的采集和保存方法。样品应从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中随机采集,并在密封、避光、低温条件下保存。样品的数量和采集方法应符合GB/T 6682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8449-2008 化学品包装标志和标签通则
GB/T 191-2008 工业用乙醇
GB/T 6283-2008 工业用丙酮
GB/T 6324-2014 工业用硫酸
GB/T 6325-2014 工业过氧化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