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213-2015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四氯化钛
发布时间:2015-02-09 实施时间:2015-09-01


四氯化钛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是一种危险化学品。为了保障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制定了四氯化钛的检验方法和要求。

1. 检验方法
1.1 外观检验
四氯化钛应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悬浮物和沉淀,无异味。外观检验时,应将样品置于白色背景下观察,如有异物或沉淀,则判定为不合格。

1.2 相对密度检验
相对密度是指物质的密度与水的密度之比。四氯化钛的相对密度应在1.630~1.640之间。相对密度检验时,应使用密度计进行测量,测量时应注意密度计的校准和温度的控制。

1.3 含量检验
四氯化钛的含量应在99.0%以上。含量检验时,应使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测定时应注意仪器的校准和样品的制备。

1.4 水分检验
四氯化钛的水分含量应在0.05%以下。水分检验时,应使用卡尔费休法进行测定,测定时应注意仪器的校准和样品的制备。

2. 检验要求
2.1 包装
四氯化钛应采用无毒、无味、无污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2 标志
四氯化钛的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含量、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3 运输
四氯化钛应采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碰撞、摩擦、挤压等情况的发生,防止泄漏和污染。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标志通用规范
GB/T 265-2008 包装容器密度的测定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与检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在计算中的应用
GB/T 17519-2013 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