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248-2015
国境口岸淋病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15-05-26 实施时间:2016-01-01


淋病是一种由淋球菌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具有高传染性和广泛的流行性。为了保障国境口岸的卫生安全,防止淋病的传播,本标准制定了国境口岸淋病检验规程。

1. 技术要求
1.1 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的医学、生物学或临床检验专业知识,熟悉淋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和诊断学等方面的知识。
1.2 检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检验环境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检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检验方法
2.1 标本采集:采集尿液、分泌物或血清等标本,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采集和保存。
2.2 实验室检验:采用PCR、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等方法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结果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判定是否为淋病感染,同时进行病原学分型和药敏试验等。
2.4 报告编制:将检验结果及相关信息编制成报告,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个人。

3. 检验结果判定
3.1 阳性判定:PCR检测结果为阳性,或ELISA检测结果为阳性且有临床症状者,均判定为淋病感染。
3.2 阴性判定:PCR检测结果为阴性,或ELISA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临床症状者,均判定为未感染淋病。

4. 报告编制
4.1 报告内容:报告应包括检验人员、检验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病原学分型、药敏试验结果等信息。
4.2 报告格式: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3 报告传递:报告应及时传递给有关部门和个人,确保淋病感染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隔离。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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