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232-2015
进境鳖卵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发布时间:2015-05-26 实施时间:2016-01-01


进境鳖卵是指从国外进口的鳖卵,由于鳖卵易受污染,且存在疫病传播的风险,因此需要进行检验检疫。本标准旨在规范进境鳖卵的检验检疫工作,保障我国动植物卫生安全。

1.基本要求
进境鳖卵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经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鳖卵不得进口。进境鳖卵应当携带有效的检疫证书,并在规定的口岸进行检验检疫。

2.检验检疫程序
进境鳖卵的检验检疫程序包括:检疫申报、检疫查验、检疫处理、检疫放行等环节。检疫申报应当提供详细的进境鳖卵信息,包括品种、数量、产地、运输方式等。检疫查验应当对进境鳖卵进行外观检查、病原学检测、生物学检测等。检疫处理应当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隔离、销毁、退运等。检疫放行应当在检验合格后进行。

3.检验检疫方法
进境鳖卵的检验检疫方法包括:外观检查、病原学检测、生物学检测等。外观检查应当对鳖卵的形态、大小、颜色、表面是否有裂纹等进行检查。病原学检测应当对鳖卵中是否存在病原体进行检测,包括细菌、病毒、真菌等。生物学检测应当对鳖卵中是否存在活体生物进行检测,包括寄生虫、昆虫等。

4.检验检疫结果判定
进境鳖卵的检验检疫结果应当根据检验检疫方法进行判定。如果鳖卵存在病原体或者活体生物,则判定为不合格;如果鳖卵外观正常,且未检测出病原体或者活体生物,则判定为合格。

5.监管措施
对于未经检疫机构检验合格的进境鳖卵,应当依法予以销毁或者退运。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进境鳖卵,应当依法予以隔离、销毁或者退运。对于检验合格的进境鳖卵,应当依法予以放行,并进行后续监管。

相关标准
GB/T 4793.1-2007 动物检疫通用术语
GB/T 4793.2-2007 动物检疫通用要求
GB/T 4793.3-2007 动物检疫检验方法
GB/T 4793.4-2007 动物检疫检疫处理
GB/T 4793.5-2007 动物检疫检疫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