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247-2015
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15-05-26 实施时间:2016-01-01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为了促进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加强对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监管,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自贸试验区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检验。机电产品包括机械、电气、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设备等。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再制造用途机电产品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验、尺寸检验、性能检验、安全检验等。其中,性能检验包括静态性能检验和动态性能检验。安全检验包括电气安全检验和机械安全检验。

本标准还规定了检验程序,包括检验前准备、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判定等。检验前准备包括检验设备的校准、检验人员的培训等。检验过程包括样品的接收、检验方法的选择、检验数据的记录等。检验结果判定包括合格、不合格、待定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检验报告编制要求,包括报告的格式、内容、签发等。检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检验结果,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应当说明原因和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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