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13-2015
国境口岸蝇类监测规程
发布时间:2015-05-26 实施时间:2016-01-01
蝇类是一种常见的病媒生物,能够传播多种疾病,如霍乱、伤寒、痢疾等。国境口岸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为了保障国境口岸卫生安全,需要对蝇类进行监测。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国境口岸蝇类监测而制定的。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国境口岸的蝇类监测。
2.监测方法
蝇类监测应采用粘虫板法或诱虫灯法。监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校准。
3.监测点位
监测点位应根据国境口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包括入境、出境、货物、行李、餐饮等区域。
4.监测频次
监测频次应根据国境口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不少于每周一次。
5.监测结果评价
监测结果应根据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对于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报告
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保存监测记录和报告。
7.人员要求
从事蝇类监测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相关标准
GB/T 19649-2018 国境口岸卫生检验规程
GB/T 19650-2018 国境口岸卫生监测规程
GB/T 19651-2018 国境口岸卫生处理规程
GB/T 19652-2018 国境口岸卫生应急处置规程
GB/T 19653-2018 国境口岸卫生管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