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296-2015
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发布时间:2015-09-02 实施时间:2016-04-01


进口鳗苗是指从国外进口的鳗鱼苗种,其种类主要有欧洲鳗、日本鳗、美洲鳗等。进口鳗苗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我国鳗苗养殖业的发展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为了保障进口鳗苗的质量安全,保护我国鳗苗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本标准制定了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监管规程。

1.基本要求
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检验检疫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检验检疫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检验检疫规程和操作规范,保证检验检疫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检验检疫程序
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程序包括:检验检疫前准备、检验检疫现场操作、检验检疫结果处理等环节。检验检疫前准备包括:检验检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检验检疫设备和工具的准备、检验检疫现场的布置等。检验检疫现场操作包括:鳗苗的外观检查、体表寄生虫检查、病原微生物检查、检验检疫记录等。检验检疫结果处理包括:检验检疫结果的判定、检验检疫报告的编制、检验检疫结果的通报等。

3.检验检疫内容
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内容包括:外观检查、体表寄生虫检查、病原微生物检查等。外观检查主要包括鳗苗的体型、体色、鳞片、眼睛、鳃盖、口腔等方面的检查。体表寄生虫检查主要包括鳗苗体表上是否有寄生虫、寄生虫种类、寄生虫数量等方面的检查。病原微生物检查主要包括鳗苗体内是否有病原微生物、病原微生物种类、病原微生物数量等方面的检查。

4.检验检疫标准
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标准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鳗苗的种类、来源、数量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准。检验检疫标准应当包括外观标准、体表寄生虫标准、病原微生物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5.检验检疫结果处理
进口鳗苗现场检验检疫结果应当及时处理,对于检验检疫合格的鳗苗应当及时放行;对于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鳗苗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包括退运、销毁等。检验检疫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检验检疫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相关标准
GB/T 14962-2018 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检验方法
GB/T 14963-2018 水生动物寄生虫检验方法
GB/T 14964-2018 水生动物外观检验方法
GB/T 14965-2018 水生动物检验检疫规程
GB/T 14966-2018 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现场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