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灰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塑料及其制品中钙、镁、铝、硅、钛、钴、锑和锌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及其制品中钙、镁、铝、硅、钛、钴、锑和锌的测定。
二、引用文件
GB/T 6682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及评价准则
GB/T 8170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在计算中的应用
GB/T 19580 塑料及其制品中有机物的测定 热解-气相色谱法
GB/T 20123 塑料及其制品中铅、镉、铬、汞、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3994 塑料及其制品中铅、镉、铬、汞、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恒电位阳极溶出法
三、术语和定义
3.1 微波灰化
将样品与硝酸和过氧化氢混合,加热至灰化,使样品中的有机物燃烧,得到灰烬。
3.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生器产生的等离子体激发样品中的原子,使其发射特定波长的光,通过光谱仪测定光的强度,从而测定样品中元素的含量。
四、原理
将样品与硝酸和过氧化氢混合,加热至灰化,使样品中的有机物燃烧,得到灰烬。将灰烬溶解后,利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样品中钙、镁、铝、硅、钛、钴、锑和锌的含量。
五、仪器和设备
5.1 微波消解仪
5.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生器
5.3 光谱仪
5.4 称量仪
5.5 烘箱
5.6 恒温水浴器
5.7 超声波清洗器
六、试剂和材料
6.1 纯水
6.2 硝酸
6.3 过氧化氢
6.4 标准物质
七、样品的制备
7.1 样品的采集
7.2 样品的制备
八、操作步骤
8.1 样品的消解
8.2 样品的稀释
8.3 样品的测定
九、计算
9.1 标准曲线的绘制
9.2 样品中元素含量的计算
十、结果的表示
10.1 报告样品的名称、编号、采样日期和地点、制备日期和地点、测定日期和地点、测定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姓名。
10.2 报告元素含量的测定值和相对标准偏差。
10.3 报告元素含量的单位。
10.4 报告元素含量的检出限和定量限。
十一、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1 样品的制备和测定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11.2 样品的制备和测定应进行质量控制,包括空白试验、加标回收试验等。
十二、实验室条件
12.1 实验室应具备微波消解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生器、光谱仪等仪器设备。
12.2 实验室应具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
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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