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330-2015
进境水果检疫处理一般要求
发布时间:2015-09-02 实施时间: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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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水果是指从国外进口的水果,其种类繁多,包括了苹果、梨、香蕉、柑橘、热带水果等。为了保障我国果树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对进境水果进行检疫处理是必要的。本标准规定了进境水果检疫处理的一般要求。
1. 检疫要求
进境水果必须符合我国的检疫要求,包括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等。检疫证明应当由出口国或地区的检疫机构出具,并经过我国驻该国或地区使领馆认证。检疫标志应当清晰可见,标志内容应当包括进口水果的品种、产地、数量等信息。
2. 检验要求
进境水果应当按照我国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包括外观、品质、残留农药等方面。外观检验应当包括果实的大小、形状、颜色、表面缺陷等方面。品质检验应当包括果实的口感、香味、甜度等方面。残留农药检验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标准进行。
3. 处理要求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进境水果,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退运、销毁等。对于检验合格但存在风险的进境水果,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包括消毒、隔离等。
4. 监管要求
进境水果的监管应当由我国的相关部门进行,包括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等。监管内容包括进境水果的检验、处理、销售等方面。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加强对进境水果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境水果的质量安全。
相关标准:
GB/T 29942-2013 进口水果质量安全要求
GB/T 29943-2013 进口水果检验规程
GB/T 29944-2013 进口水果检疫处理技术要求
GB/T 29945-2013 进口水果检疫处理方法
GB/T 29946-2013 进口水果检疫处理效果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