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346.10-2016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发布时间:2016-06-28 实施时间:2017-02-01


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重要门户,也是烈性接触性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渠道。为了保障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规范,其中包括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10部分:保障》。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保障措施:规定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保障的措施,包括人员保障、物资保障、设施保障等方面。

2. 检验方法:规定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保障的检验方法,包括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检验设备的要求、检验方法的要求等方面。

3. 评定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保障的评定标准,包括评定标准的制定、评定标准的执行、评定标准的监督等方面。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防止烈性接触性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国境卫生检疫规程
GB 15983-2012 国境卫生检疫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GB 15984-2012 国境卫生检疫设施规范
GB 15985-2012 国境卫生检疫物资管理规定
GB 15986-2012 国境卫生检疫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