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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交流日益频繁,境外病例转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了保障我国口岸疫情防控安全,必须对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进行卫生检疫。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卫生检疫而制定的。
1.技术要求
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应当具备以下技术要求:
(1)包机内部应当保持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
(2)包机内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垃圾袋、消毒液等清洁卫生用品;
(3)包机内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4)包机内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体温计等检测用品;
(5)包机内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备,如紫外线消毒灯等。
2.检验方法
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的卫生检疫应当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1)对包机内部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座椅、地面、卫生间等;
(2)对包机内部进行消毒处理,包括座椅、地面、卫生间等;
(3)对包机内部进行空气消毒处理,使用紫外线消毒灯等设备;
(4)对包机内部进行物品清点,确保所有物品都经过消毒处理;
(5)对包机内部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确保所有人员体温正常;
(6)对包机内部人员进行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检查,确保所有人员都配备了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3.检验结果判定
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的卫生检疫结果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判定:
(1)如果包机内部存在污染、异味等问题,或者包机内部人员存在体温异常、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足等问题,应当判定为不合格;
(2)如果包机内部不存在污染、异味等问题,或者包机内部人员体温正常、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充足等问题,应当判定为合格。
4.检验报告编制
境外病例转运专用包机的卫生检疫结果应当编制检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包机基本信息,包括包机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年限等;
(2)检验时间、地点、检验人员等基本信息;
(3)检验结果,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判定、存在的问题等;
(4)处理意见,包括对不合格情况的处理建议等。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国境卫生检疫规程
GB 15983-2012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GB 15984-2012 国境口岸传染病疫情监测技术规范
GB 15985-2012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检验规程
GB 15986-2012 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处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