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496-2016
生态原产地产品-野生蓝莓酒管理规范
发布时间:2016-06-28 实施时间:2017-02-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的生产、加工、贮存、销售和管理等环节。

二、术语和定义
2.1 生态原产地:指具有特定地理环境、生态环境和文化环境条件,形成的具有独特品质、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农产品生产区域。
2.2 野生蓝莓:指在自然环境下生长的蓝莓。
2.3 野生蓝莓酒:指以野生蓝莓为原料,经过发酵、蒸馏等工艺制成的酒类产品。
2.4 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指采用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为原料,经过发酵、蒸馏等工艺制成的酒类产品。

三、分类和要求
3.1 分类
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分为白酒和果酒两类。
3.2 要求
(1)原料要求:采用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为原料,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2)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应遵循传统工艺,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物质。
(3)质量要求: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的质量要求。
(4)标志要求: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的名称、产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四、检验方法
4.1 外观检验:检查产品的色泽、清澈度、透明度等。
4.2 气味检验:检查产品的气味是否纯正、清香。
4.3 味道检验:检查产品的口感是否醇厚、柔和。
4.4 酒精度检验:检查产品的酒精度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的质量要求。

五、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销售和管理
5.1 标志:应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态原产地野生蓝莓酒的名称、产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2 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
5.3 运输:应采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
5.4 贮存:应在干燥、阴凉、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贮存。
5.5 销售:应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销售场所销售。
5.6 管理: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记录和质量追溯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T 19630-2011 生态原产地产品规范
GB/T 18672-2002 酒类产品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销售标志
GB/T 10781-2015 酒类产品中乙醇含量的测定
GB/T 10782-2015 酒类产品中总酸含量的测定
GB/T 10783-2015 酒类产品中还原糖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