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346.7-2015
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 第7部分:卫生处理
发布时间:2015-12-04 实施时间:2016-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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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口岸是国家的重要门户,也是疫情传播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国家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卫生检疫技术规范,其中包括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技术规范》。本标准是该技术规范的第7部分,主要规定了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中的卫生处理要求。
卫生处理是指对疫情传播场所、物品、设备等进行消毒、清洁、消毒灭菌等处理,以达到杀灭病原体、防止疫情传播的目的。卫生处理是疫情防控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处理的原则、方法、程序、设备、材料、操作要点、卫生处理后的检查和评价等内容。其中,卫生处理的原则包括了科学、规范、全面、及时、有效等要求;卫生处理的方法包括了物理方法、化学方法、生物方法等;卫生处理的程序包括了准备、清洁、消毒、检查等步骤;卫生处理的设备包括了消毒设备、清洁设备、防护设备等;卫生处理的材料包括了消毒剂、清洁剂、防护用品等;卫生处理的操作要点包括了消毒剂的配制、使用方法、消毒时间等;卫生处理后的检查和评价包括了检查消毒效果、评价卫生处理质量等。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国境口岸烈性接触性传染病卫生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相关标准:
GB 15982-2012 传染病疫情应急条例
GB 15983-2008 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规定
GB 15984-2011 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GB 15985-2012 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技术指南
GB 15986-2012 传染病疫情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