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2294.7-2016
检验检疫实验室管理 第7部分:实验室命名规则
发布时间:2016-12-12 实施时间:2017-07-01


实验室命名是实验室管理的基础,是实验室的重要标识。实验室命名应当符合以下规则:

1. 实验室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具有代表性,易于识别和记忆。

2. 实验室名称应当包含实验室所在单位的名称或缩写,以便于实验室的归属和管理。

3. 实验室名称应当包含实验室所从事的检验检疫领域或检验检疫项目的名称或缩写,以便于实验室的业务范围的识别。

4. 实验室名称应当避免使用与其他实验室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以免混淆。

5. 实验室名称应当避免使用与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商标等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以免引起误解。

6. 实验室名称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7. 实验室名称应当经过实验室所在单位的批准,并报送检验检疫机构备案。

8. 实验室名称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符合实验室的业务范围和管理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000-2016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互认
GB/T 19004-2016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