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690-2016
进口翻新用旧轮胎缺陷判定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12 实施时间:2017-07-01


进口翻新用旧轮胎是指已经使用过的轮胎,经过翻新处理后再次使用。由于翻新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缺陷,因此需要对其进行缺陷判定,以确保其安全性能。本标准主要针对进口翻新用旧轮胎的缺陷判定进行规范。

本标准首先对进口翻新用旧轮胎的缺陷进行了分类,包括外观缺陷、结构缺陷和性能缺陷。其中,外观缺陷包括气泡、裂纹、磨损、变形等;结构缺陷包括胎体、胎帘、胎圈等部位的缺陷;性能缺陷包括轮胎的承载能力、耐磨性、耐热性等方面的缺陷。

针对不同类型的缺陷,本标准制定了相应的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例如,对于气泡缺陷,应根据其大小、位置、数量等因素进行判定;对于胎体缺陷,应根据其类型、大小、位置等因素进行判定。同时,本标准还规定了判定结果的判定方法,包括合格、不合格和待定三种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进口翻新用旧轮胎的缺陷判定,可用于轮胎生产企业、翻新企业、检验机构等单位的质量控制和检验工作。

相关标准
GB/T 10823-2006 轮胎缺陷判定方法
GB/T 10822-2003 轮胎检验规程
GB/T 10824-2006 轮胎检验用标准轮
GB/T 10825-2008 轮胎检验用标准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