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717-2016
进境邮寄物动植物检疫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2016-12-12 实施时间:2017-07-01
进境邮寄物动植物检疫是指对进境的邮寄物进行动植物检疫,以防止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本标准适用于进境邮寄物动植物检疫工作。
1.检疫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进境邮寄物中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种子、土壤、肉类、蛋类、奶制品、饲料、药品、化妆品、危险品等。
2.检疫程序
进境邮寄物动植物检疫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邮件接收:邮件接收人应当对邮件进行初步检查,对于有疑问的邮件应当及时报告检疫人员。
2. 检疫查验:检疫人员应当对邮件进行查验,对于有疑问的邮件应当进行取样检测。
3. 检疫处理:对于检出的有害生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未检出的邮件,应当进行放行处理。
3.检疫要求
进境邮寄物动植物检疫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检疫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工作。
2. 检疫设备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保证检疫效果和检疫安全。
3. 检疫记录应当详细、准确,保留至少两年。
4.检疫处理
对于检出的有害生物,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运、隔离等措施。对于未检出的邮件,应当进行放行处理。
相关标准
GB 31604.1-2015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04.2-2016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04.3-2015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04.4-2016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重金属最大残留限量
GB 31604.5-2016 进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微生物污染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