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711-2016
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6-12-12 实施时间:2017-07-01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检验检疫工作也逐渐向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为了推进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提高检验检疫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所有从事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本指南规定了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流程、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评估、标准修订、标准宣传、标准监督等内容。

1. 基本要求
本指南要求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规定,坚持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效果。

2. 工作流程
本指南规定了检验检疫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工作流程,包括标准制定、标准实施、标准评估、标准修订、标准宣传、标准监督等环节。其中,标准制定是整个工作流程的核心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进行。

3. 标准制定
本指南要求标准制定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制定标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制定标准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必须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 标准实施
本指南要求标准实施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实施标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实施标准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必须确保标准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5. 标准评估
本指南要求标准评估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评估标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评估标准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必须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6. 标准修订
本指南要求标准修订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修订标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修订标准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必须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修订后的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7. 标准宣传
本指南要求标准宣传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宣传标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宣传标准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必须确保宣传的内容准确、清晰、易懂,宣传的方式和渠道必须多样化、灵活化。

8. 标准监督
本指南要求标准监督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化工作的规定,监督标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监督标准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正,必须确保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科学、合理、有效,必须及时发现和纠正标准实施中的问题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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