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388-2016
出口椰子汁检验规程
发布时间:2016-08-23 实施时间:2017-03-01


椰子汁是一种天然的饮料,具有清凉解渴、滋润喉咙、补充水分等功效,深受消费者喜爱。我国是椰子汁的主要生产国之一,也是椰子汁的出口大国。为了保证出口椰子汁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制定了SN/T 1388-2016 出口椰子汁检验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椰子汁的检验。检验包括外观、色泽、气味、口感、营养成分、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方面。其中,外观、色泽、气味、口感是椰子汁的主要品质指标,营养成分是椰子汁的营养价值指标,微生物指标、重金属、农药残留是椰子汁的安全指标。

本标准要求出口椰子汁必须符合以下质量控制要求:

1. 外观:椰子汁应为乳白色液体,无异物、沉淀和分层现象。

2. 色泽:椰子汁应为乳白色,无明显色差。

3. 气味:椰子汁应具有椰子的天然香味,无异味。

4. 口感:椰子汁应具有清凉、甜美、爽口的口感,无异味、异物感。

5. 营养成分:椰子汁应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椰子汁》中规定的营养成分要求。

6. 微生物指标:椰子汁中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酵母菌和霉菌等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 4789.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总则》中规定的要求。

7. 重金属:椰子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限制使用物质铅、镉、汞、砷的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要求。

8. 农药残留:椰子汁中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还规定了出口椰子汁的抽样、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等要求。出口椰子汁必须在符合质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相关标准
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椰子汁
GB 4789.2-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总则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限制使用物质铅、镉、汞、砷的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3-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